《爱过你》是作者张小娴创作的现代言情小说,主角方子瑶程飞,全文讲述了实习医生方子瑶因治疗病患认识了程飞,也机缘巧合进入了一个“港漂”圈子,而后,三个女孩作为租客住进了方子瑶家中,从此四个性格不同,却亲密如家人的女孩,在跌跌撞撞之中,开始了自己的大都市漂泊与情路颠簸。 头一次把查理带回家,妈妈就歇斯底里对着我和查理大吼,吓得我急忙把查理藏起来。 每个医科生也有一副骷髅骨,我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也给他们那副骷髅骨取个名字,我的查理生前是个男的,一看他的骨头就知道。既然以后要常常和他一起,我决定给他取个名字 ── 一个亲切而温暖的名字。有了这个名字,妈妈和窝窝就不会害怕他,他看起来也不会显得那么可怕;然后,我想起《花生漫画》里的主人公查理‧布朗。 查理‧布朗是个善良又乐观的倒霉鬼,他暗恋红发女孩,却从来不敢表白,他也是小猎犬史努比的主人。自从我叫他做查理之后,妈妈和窝窝好像没那么抗拒他了,只是依然坚持查理只能留在我的卧室里。有一回,我偷偷把查理放到窝窝的房门口,她半夜起床上厕所,一打开门就看见查理,窝窝为了这事有两个星期都不肯跟我说话。 窝窝以前常常说我是这家里最不正常的人,我对于她这种“洞见”非常吃惊,她居然认为经常大吼的妈妈比我正常。她说我是个内心孤单的小孩,这一点,她的“洞见”或许是对的。毕竟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姐姐,虽然说不上是个心思细密的人,倒是了解我。 有时候,有些话不能跟别人说,我会跟查理说,他只有一副千年不变的表情,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他不会批判我。我熟读他身上每一根骨头的名字和位置,他是可以一眼看穿的,他那个复杂的头颅骨陪我度过许多个伏案温书的漫长夜晚,我甚至曾经累得抱着他的头骨睡了过去。他是我的亲密战友,他是最能够为我守秘密的。黑社会电影里不是常常有下面这句经典的对白吗? “只有死人能够守秘密。” 查理是第一个知道我喜欢程飞的。 徐继之在医院的时候曾经告诉我,女孩子都喜欢找程飞玩,当我听到李洛也这么说,我突然有点讨厌这个人。 可那种讨厌并不是咬牙切齿的讨厌,而是鼻子酸酸的讨厌,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人不可靠,不要相信他,不要对他有什么幻想和期望。 可是,二千年的第一道晨光,我是和他一起看的。 除夕那天在男生宿舍天台的派对上,大家互相祝福之后,徐继之就被大伙送回去房间睡觉,下楼之前,他特地跟我再说一声新年快乐,说我们下次见。他向来是个体贴的男孩子。 徐继之去睡了,我跟李洛和苏杨一直喝酒喝到半夜,我好几次试着找寻程飞的身影,他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有点气他把我一个人丢下,可我很快就笑话自己,我并不是他的谁,他把我请来派对,但是并没有责任照顾我。 我跟李洛和苏杨约好了搬新家的日子就独个儿离开宿舍。 走出宿舍的时候,我终于见到程飞,他和大小长脸在宿舍外面的篮球场打篮球。我站在路边等车,他看到我,丢下手里的球跑过来。那一刻,我大概是在心里偷偷微笑吧。 “你走啦?” 我点点头:“很晚了。” “这个点不容易打车。”他说。 “那我走路回去吧,我住西环,离这里不远。” “这一带很静啊,山路又黑,我送你吧,山边很多蛇虫鼠蚁,说不定还有野猪出没。” “你知道我不怕。” “但是我怕。”他说。 我哈哈笑了起来:“你怕你为什么送我啊?” “一个女孩子半夜走下山太危险了,我送你,遇到蛇虫鼠蚁,你保护我,你看怎么样?” “成交。”我说。 程飞像个孩子似的咧嘴笑了:“你等我。” 说完,他走到球场边捡起他那件蓝色西装外套穿上,又跑回来我身边说:“走喽。” 大小长脸朝我们这边挥挥手说再见。我俩沿着狭窄的山路走下去,沿途没发现蛇虫鼠蚁,那时是冬天,即使有蛇,也都在冬眠,更没有野猪,只有沙沙的风声和车子偶然驶过的声音。 “今天要上班吗?”程飞问我。 “要的,不过还可以回家睡一会。” “你这个月在急诊室吧?” “不是呀。” “你那天不是说从这个月开始转到急诊室实习吗?” 我笑了:“我那天骗你的,实习医生不会被编派到急诊室去,急诊室里的都是正式的医生。不过,我现在去的这个部门,你也有可能会来。” 程飞猜到我会捉弄他,歪头看看我:“精神科是吧?” 我笑着摇头:“不是啦。” “妇产科?” 我又笑着摇头:“你去妇产科干吗?你又不是女人。” “不是法医部吧?” 我大笑:“我可没这么黑心,是外科,这个月中我会转到外科实习。所以,万一你肚子很痛,然后发现是阑尾炎,急诊室还是会把你送到外科,然后由外科医生做手术,到时候说不定我会在场呢。” 程飞啧啧两声:“你为什么老是希望我阑尾炎啊?你很喜欢我的阑尾吗?” “你的阑尾有没有可爱到让我喜欢,这我不知道,我做医生是因为我喜欢做阑尾炎手术啊。”我憋不住笑了出来。 笑完,我认真地说:“如果我说我想要悬壶济世,是不是很土?” 程飞点点头:“是很土。” “如果我说我想治好别人的病呢?” “没那么土。” “但还是有点土啊,所以我也不会这样说,我只会说我觉得做医生很酷。” “这也土。”程飞说。 “天哪,要怎么说才不土啊?” “就说那是因为你喜欢做阑尾炎手术,这个不土。” 我们两个都笑了。 然后我说: “我爸爸是药厂的推销员,他们公司的药不是卖给一般人,而是卖给医院和诊所,小时不用上学的日子,爸爸常常带着我去不同的医院和诊所,每次我会坐在一边等他,在那儿看着那些医生进进出出,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看起来很棒,很伟大的样子,有一次,我刚好看到一个医生帮病人急救,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吧,我也想要做医生。” “真的不是因为喜欢做阑尾炎手术?” “哈哈,当然不是,我到现在还没做过任何手术,转到外科才会有机会见识一下。你呢?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 “我没想那么多,我拿的是学生签证,要是一年之内找不到工作,我就不能留下来,到时就去别的地方吧。” “去哪里呢?回安徽?”当时天黑,程飞没看到我脸上失望的神色。 他踢开路上的一颗小石子说:”不会啦,去哪儿都好,啊,古巴也不错。” “古巴?” 他点头:“去哈瓦那喝海明威喜欢喝的莫吉托和代基里。” “这些酒都甜死了。”我说。 “如果喜欢哈瓦那就留下来,在旧城开一家小小的中餐厅,卖咕噜肉和扬州炒饭,老外都喜欢吃这些,啊……也卖春卷、锅贴、烧饼、炒面和白切鸡。” “古巴人才不爱吃白切鸡。”我说。 “卖给中国游客呗。然后娶个古巴美女,她负责看店,我坐在餐厅门口抽雪茄,听说古巴有个雪茄的名字叫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就抽那个吧。” “从没听说过古巴的女人漂亮。”我说。 “嘿……你为什么老说古巴不好?你去过古巴吗?” “没有。你为什么老说古巴好?你去过吗?” “没有。” “那就是呀。” 程飞看了看我,说:“你难道是……不想我去古巴?” 我的心扑通跳了一下,狡辩说:“我真没觉得古巴有什么好。” “对我来说,去哪里都一样,我习惯了,我从来就没有家。”程飞微笑着说,那微笑却不是由衷的。 “如果要去,去些气候宜人的地方吧,古巴很热啊。”我说。 程飞咧开嘴笑了:“但是,在古巴可以吃到科佩里亚冰淇淋啊,据说那是世界上其中一种最好吃的冰淇淋。” “据说那是因为要排队排很久才吃到。” “你跟古巴是不是有不共戴天之仇?” “要是有个地方吃一只锅贴要排队等两个小时,你也会说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锅贴。” “那肯定是我将来要在店里卖的锅贴喽。” “说得好像你会做锅贴似的,你会吗?” “现在不会,到时再学呗。古巴人从来就没见过锅贴,连锅贴是圆的扁的也不知道,做得差不多就可以。” “不是说要卖给中国游客吗?” “那就跟他们说这是古巴锅贴呗。” “你这样我很担心你那家餐厅的生意。” “世界这么大,万一在古巴混不下去,到时再想办法吧。要是我有间餐厅,我的餐厅永远留一张桌子给你,我请你吃一辈子的饭,你没饭吃就来古巴找我。” 我心里感动,嘴上却说:“我为什么会没饭吃?” “哦,对,你不会没饭吃。” “要是我连饭都没得吃,哪里还有钱买机票去古巴找你呢?古巴又不是坐火车就能到的地方。” “别担心,机票的钱我来出,不一定是没饭吃才来找我,要是有天你失恋,想出去散散心,你来古巴吧,我特地为你做一个伤心欲绝饭。” “什么伤心欲绝饭?” “这个菜名是我刚刚想到的,哈哈,我太有创意了。” “可你为什么咀咒我失恋?” “谁都会失恋啊。” “我大好一个人为什么会失恋?” “你这样很难跟你说下去啊。” 我禁不住哈哈大笑。 “我不要吃什么肝肠寸断饭。” “是伤心欲绝饭。” “好吧,是伤心欲绝饭,你也别做古巴锅贴了,学做叉烧饭吧,我喜欢吃叉烧饭。” “行,一这为定。” “要是你在古巴混不下去就回来吧,我请你吃香港的锅贴,我知道哪里有最好吃的锅贴。” “好,一言为定。哪里有最好吃的锅贴?” “到时候你就知道。那你什么时候走?” “你刚刚好像很反对我去古巴,怎么现在又好像巴不得我明天就上飞机呢?女人变得真快啊。” “你把古巴说得像天堂似的,我当然鼓励你明天就去啊。十年之后,或者十五年之后,当我去古巴看你……不是因为失恋啊,而是去看一个很久没见的旧朋友……当我见到你,你看上像个古巴佬,头戴一顶大草帽,皮肤晒得又黑又皱,比实际年龄老多了,同时因为喝太酒,也吃太多冰淇淋,满口都是蛀牙,雪茄抽太多,肺也不好,我都认不出你来了 ……” “你小时候是不是受过严重的虐待?你为什么这么不正常?十年或者十五年后的我,可能比现在更帅啊。” 我瞥了程飞一眼:“到时走着瞧呗。我的那张桌子你是会一直留着给我的吧?” “当然,有我一口饭就有你的。” “叉烧饭的叉烧不要太瘦,太瘦不好吃。” “半肥瘦?” “像人一样,微胖是最好的。” “什么是微胖?” “瘦肉跟肥肉七三比例就是微胖啊,另外,叉烧不要太甜,也不要烤得太焦。” “天哪,你很难招呼。” “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 “你自己?” 我踢了他一脚。 “哎呀……好脚法。” 我掰着手指头说:“我讨厌三样东西:不脆的苹果,凉了的披萨,太肥和太瘦的叉烧。” “不脆的苹果的确很难吃。”程飞说。 “我觉得……我的肝肠寸断饭听起来比你那个伤心欲绝饭好多了。”我说。 “是吗?肝肠寸断饭……光听名字好像吃完就会立即死掉啊。” “那每人让一步吧,肝肠欲绝饭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听起来死得更快些。”他说。 我们两个对望一眼,同时大笑出声来。 “那不如做一个微胖叉烧饭吧,总比吃伤心饭好啊。”我说。 “哈哈,这个名字好,听着就觉得幸福,失恋的时候来个微胖叉烧饭,会不会一边吃一边哭啊?”程飞冲我笑。 “一个人失恋的时候,无论吃什么也会哭吧?”我说。 “你失恋过吗?” “我?我怎么会呢?”我白他一眼说,“通常是谁爱我谁失恋。” “我觉得你将来肯定会是个好医生。”他说。 “哦?为什么呢?” “你那么开心,那么阳光,就算是绝症病人见到你,也会想多活几年。”他说。 我笑了:“那多好啊,我不需要做什么,病人只要见到我就已经想活下去。” 为什么直到许多年后我也还是记得那个早上的每句话,记得我和程飞一起发明的微胖叉烧饭?我忘不了的除了二千年的日出,也许还有那时候他眼中的那么阳光的我。那时年轻,无忧无虑,不曾因为爱一个人而伤心沮丧,也未曾知道我人生中最阴暗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