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客栈》又名《花妖客栈》,是作者一枚铜钱已完结的玄幻言情。小说讲述的是老神仙假扮书生坑蒙拐骗一个单纯的小花妖回家做老婆的故事,有点破镜重圆梗,但绝对的甜宠文,完全不虐。男主表面是呆萌书生,其实是腹黑上仙,买下客栈只为了追前世一见钟情的女主,穿插了各种小故事,剧情很棒,男主真的是撩女小能手,强推! 勺子傻眼了,就这么简单?那她昨晚把整个客栈守则都背下来是闹哪样,她特地跟杜鹃姐姐学了十八门厨艺是闹哪样呀! 开了客栈大门,书生就坐在掌柜位置拿了书看,勺子站了一会,问道:“不是今天开张吗?” 书生点头:“这不是已经开张了嘛。” “……不放个炮仗,不请舞狮贺喜?” 书生摸摸下巴,摇头:“太麻烦了。” 勺子扯了扯嘴角,好吧,他不但是笨书生,还是个懒书生。勺子深深的绝望了,默默握拳,这客栈果然还是要由她来守护! “哦,对,还不知姑娘芳名。” “叫我勺子吧。” 门开了半日,也没人过来。因厨子就是老掌柜,因此老顾客进门见那老掌柜不在,却是个年轻人,便知这客栈已非原来的客栈,吃的东西自然也不是原来的味道,立刻退了出去。 勺子无比心酸的趴在桌上,昏昏睡了过去,还是以前好呀,虽然不会爆满,但至少还是有人进店的。 迷迷糊糊听见有人进店,鼻子一嗅,几乎蹦了起来。身上立刻滚落了一件衣裳,她低头看了看,这长衫根本就是男子的,再嗅嗅气息,不由皱眉,那书生什么时候给她披了衣裳?她怎么一点也没感觉……不由多想,回了神往外面看去,就见一个年轻女子进来,声音低落:“可还有空房间。” 书生笑道:“有。勺子,带客人去天字号。” 勺子顿了顿,定声:“姑娘请随我来。” 女子低低应了一声,随她上楼,进了天字号房间。勺子退了出来,瞅着满屋子的清冷阴郁之气若有所思。 屋檐垂下一丛翠绿爬山虎,顺着柱子蜿蜒而下,到了勺子身后,拍了拍她的肩,又戳了戳她的后脑勺。勺子头也没回:“爬爬别闹。” 片刻,那爬山虎已化了人,蹦哒下来,是个身穿绿色衣裳的男童,他往里探了探,立刻冷的往勺子身旁缩:“勺子姐姐,我有急事。” “等下。”勺子双手合十,十指微缠,嘴里轻念咒术,刹那整条廊道都已隐约铺上白光,这才满意的拍拍手,“最好乖乖住店,否则戾气一出,就等着被天罗地网抓住吧。” “勺子姐姐,我真的有急事。” “说。” “书生刚才在提水。” “啊啊啊啊!那个笨蛋!”勺子满脸黑线,抱了他就往屋顶上窜,一看后院,书生正好提了半桶水。她忙俯身冲进花坛,把爬山虎往上一抛,爬爬便紧紧依附在墙垣上。 书生俯身舀了一瓢水,顿了片刻,自言自语“怎么好像多了点什么”,随后拿水泼向它们,虽然这次是拿稳水瓢了,可那水还是啪啪成团的拍在众妖脸上,毫无泼水的美感和水珠滴落的优美线条,嘴里还吆喝了一声:“吃饭啰。” 勺子哗啦被泼了一脸的水,混合着阳光热气毫不留情,烫的她脸红根收,差点化作人形揪住这笨蛋暴打一百顿。 众妖立刻抱团哭泣。 “我胃疼……” “我终于知道暴脾气是怎么练成的了……” “老大你还是宰了他吧!呜呜呜。” 勺子仰头望天,以人的寿命来算,他们这是还要被书生折磨八十年的节奏啊。书生已是满脸看来我浇的不错的神色,然后伴着满花坛的腹诽离开。 辛娘抖落身上的水,问道:“方才似有妖气进店。” 勺子答道:“只是个女鬼,不足为惧。” 作为一只有三百年修为的花妖,又因是有花仙之称的芍药,与生俱来的修为颇高,悟性又高,说是三百年,实际也有七八百年的妖力了,一般的小妖奈何不了她。 只不过这几日那女鬼安分的很,偶尔出门,回来也不吃东西,那书生竟然也不问。勺子暗气,要是会做生意的,早就该问问客人要不要吃东西了好么。 勺子觉得对书生积累的怨气一定会越来越多……迟早会忍不住暴揍他的…… 就这么过了几日,偶尔会客人进来。多是勺子下厨,偶尔会拖了杜鹃进厨房。倒渐渐有了回头客,勺子颇感欣慰。 这晚打扫好房间准备回后院,经过那天字号房,似有不对,贴耳在墙,里头根本没半分女鬼气息。身后鬼气阴冷,冻的她哆嗦了一下,从栅栏那探头往上看去,客栈顶端已满是戾气,乌云遮蔽,好重的怨气。 勺子忙回身,俯身探手印在地板上,不由一怔,她布下的天罗地网怎么被人破了?抬指横斜抹开天眼,只见阵法已破,源头就在那廊道尽头,隐约有干涸的鸡血。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书生手里拎着一只光秃秃的鸡,左右看看,瞧见勺子,笑道:“正好你来了,这鸡不熟,骨血还是生的,帮我热热可好?” 勺子气急败坏:“热你大爷!” “……” 说罢,转身跑下楼,一跃而下,化了妖身,踏着夜里的清幽之气穿过客栈大门,腾空而起。 勺子盯着那阴霾腹地,沉声:“小小鬼魅也敢来这里作祟,还不速速离去。如若不走,休怪我将你打的魂飞魄散。” 乌云很快便现出一女子,声调平缓而无半分恶意:“我在等人,等到了人,就走。” 勺子说道:“你要等就等,可别在屋顶弄出一团鬼气来,否则凡人住店要被吸走阳气的。” 女鬼摇头,坚定道:“不行,如果他没看见这里有鬼气,他不会过来的。”末了许久才道,“他是道士,有一次失手,被鬼夺了大半魂魄。可它夺不走他最后一抹魂魄,那魂魄便是他还记得自己是个降妖伏魔的人。若是失去最后的魂魄,没了最后一点记忆,他便死了。” 勺子又气又觉可叹:“所以你不断让他抓住,好让他残缺的魂魄中留下你的一寸地方?” 女鬼又摇头:“不是,即便记住,又会慢慢忘记。我在他面前出现了三百九十七次,没过几日,他又会忘了曾抓过我。” 勺子顿了顿:“你的意思是,他不记得曾抓过你,而你又不想见他死,所以一直出现在他面前,提醒他还是个道士,助他活下去?” “是。” “可他根本不会记得你。” 女鬼顿了许久,苍白的脸上蓦地绽放笑颜:“那又如何,我记得他就好。” 勺子愣了片刻,无论怎么做,对方都不会记住自己。无论做多少事,对方都只是当自己是鬼魅。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她想不明白。 书生坐在窄长的栅栏上,倚着梁柱微微仰头看着远处那粉衣女子,目光悠长。末了又看看手里的鸡,叹道:“还是太嫩了些。” 说罢,将那白生生的鸡抛向天穹,转瞬已化做一缕青烟,消散在天地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