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也就是 97 年,我刑满释放。 出狱后,我找了份餐馆洗盘子的工作。 再把自己打理得干净一些,用在监狱里糊纸盒的收入,买了一提旺仔牛奶和旺旺大礼包带去李芳家里。 当时李芳给我开门,她满脸的高兴。 她爸坐在客厅看电视,扭头问了句谁来了,看见是我就冷哼一声,继续看电视。 她妈从厨房出来,好奇是谁,看见是我,转身就回厨房。 我低着头,很羞愧。 李芳跟我说:「他们只是在忙,先进来吧。」 然后从我手里接过见面礼,放到茶几上,接着关门,拿了双合脚的拖鞋给我,最后把我往沙发上领。 她爸坐在长沙发的中间,我坐在小沙发上,李芳夹在我们中间。 刚想和她爸说一句话,她爸就拿遥控器关掉电视,对厨房喊了句「晚饭不用叫我」就回房间了。 来之前我就想过她爸会不待见我,只是没想到有这么严重。 一想到她爸因为我不吃晚饭我就坐立难安,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离开。 我起身。 「我、我可能来得不是时候,我下次再来。」 李芳也没办法。 「我送你吧。」 话刚说完,李芳她妈从厨房出来。 「你要走了,那就不留你了,李芳过来,帮我搭把手。」 我知道她妈的意思是让她留下。 李芳只能点头。 最后,我出门,往自己四十平的出租屋走。 那时候路灯少,隔几十米才有一个昏黄的路灯。 我的视野时明时暗,前路如何? 模糊不清。 洗盘子的工作挣不到什么钱,还很枯燥乏味。 从上班到下班,每天有上千个盘子送到我面前,一根水管在我手边,只放出很小的水流。 一坐就是一天。 要放在四年前,这样重复且枯燥的生活我想都不敢想。 可放到现在,我居然很习惯。 大约是在监狱待久了,性子也磨平了。 二十多天后,我领到了第一个月的工钱,只有四百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