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很大,绿色的草坪上,还建了一个跑马场。 格调是我最喜欢的宝蓝色,家具,装饰,无一不是我的喜好。 里面有一间房间挂满了我的照片。 我仔细辨认了下,从大学二年级开始,直到现在,几乎每时每刻,我都处在这个男人的摄像头下。 地上是割腕留下的斑驳血迹,泛着微微的腥。 桩桩件件,令人心惊又窒息,又莫名觉得悲伤。 我又忍不住生气。 他喜欢我,为什么不说? 像个强盗一样闯进我家,开口就是联姻,我怎么会安心嫁给他。 如今这般惨状,是想让我内疚自责,一辈子都忘不掉他? 做梦吧——我把包括那栋别墅在内的所有遗产都捐了。 墙上的照片被保洁阿姨撕下来,随意扔到地上,覆盖血渍…… 沈暮简短而传奇的人生,也在这世间,彻底没了痕迹。 我用三天时间来接受重生的事实。 三天前,沈暮刚刚来到我家,强硬要求联姻,手段堪称威逼。 竹马听说了,毫不犹豫地让我跑,去北美避两天风头。 上辈子,我就是这么做的。 而这辈子,我想起那满墙的照片,和地上恐怖斑驳的血迹,平静地摇摇头。 「我不想走了。」 我说:「我要去找他问清楚,到底为什么要娶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