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流落民间时曾在我家当婢女。 我爹娘待她宽厚,可她回宫后为了抹去曾为人奴婢的耻辱,夺了我家财,杀了我父母,让我哥哥当太监,把我当作洗脚婢。 惨死后我重生在她认祖归宗这天。 当着她的面,我抱住了皇帝的大腿: 「爹!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重生在明蕊认祖归宗这天。 血肉被一刀刀割下来的剧痛似乎还没消失,我一睁眼,看见明蕊低眉顺眼地站在我身边问: 「小姐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我吓得赶紧用被子蒙住头。 她眼里这么明显地妒恨,不甘,上辈子为什么我一点没发现呢。 起初明蕊只是个乞丐,她在街头乞讨的时候被人欺辱,我爹路过看不过去,把她带回来给我当了贴身婢女。 她跟我年纪一样大,那时候我玩心正大,看到她开心得不得了,待她如同亲姐妹。 哥哥爱屋及乌,连带着也把她当亲妹妹,有什么好玩的从少不了她的。 后来陛下昭告天下找人,我们这才知道,明蕊是流落在外的皇嗣。 她被带回皇宫,我们都为她开心。 直到皇帝其他的三个公主接连遭逢意外,明蕊成了唯一的公主。 皇帝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她。 我没想到,她荣耀加身,第一件事就是把刀挥向了我云家。 她先是找了个借口,抄了我家的财产,爹娘一病不起,明蕊又看中哥哥的相貌要收他做面首,哥哥不从,就被她送进了净身房。 至于我,她让我进宫做了最低贱的洗脚婢。 因为给她洗脚时水有点烫,她便用脚狠狠地踩在我脸上,命人把我脸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 临死前我绝望地问她到底为什么。 明蕊笑得阴狠: 「你曾经被我服侍得可还舒服?堂堂公主伺候你,你可还满意?」 原来,她做这一切,只是为了抹去曾为奴为婢的痕迹。 可如果没有我家,那天她被小混混们欺辱时就该死在街头了。 我们全家对她的善意是这场悲剧的开始。 还好,我重生了,这一切我都不会让它再发生。 明蕊要上前服侍我穿衣,我却自然地避开她的手。 你帮我穿次衣服就割我一片肉,这福气我可不敢要。 「明蕊,母亲爱吃西街的桂花糕,你现在去买点吧。」 明蕊点点头,应声是退了出去。 我见她走出大门才火急火燎地穿上衣服,拔腿就往街上跑。 东街有个暗巷,只要给钱什么活都干。 我把我所有的私房钱都拍在他们桌上,言辞恳切: 「我要你们帮我绑个人,现在立刻马上,把她卖得要多远有多远!」 主事颠着我的钱袋问: 「要多远?」 我脱口而出一时间能想到的最远的地方: 「鹿城!」 说妥后我走出巷子,暂时松了一口气。 可一旁喝茶的过路人交谈声传到我耳中: 「听闻陛下派了使者在鹿城一带找什么人,听闻是流落民间的皇嗣......」 我一个急刹回去把钱袋抢了回来。 「不卖了不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