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刚想溜,陆斐直接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扯了回来,脸上还似笑非笑地说, “不用回去,我们砖厂不但包伙食,而且还有工作服。” 曾坚强顿时恼了,他用力一挣,打算把陆斐的手甩开。 简翠翠嘿嘿一笑,将手一挥,这时候,吉祥同学隆重登场。 它轻轻纵身一跃,就跳到了曾坚强身前。 一阵汪汪大叫,简直要把曾坚强的耳膜震破了都。 简翠翠懒洋洋地下命令,“吉祥,你就跟着他,只要他想偷懒,你就给我咬,反正他签了同意书,死伤我们都没有责任。” 吉祥同学那是专业的工头。 君不见,陆驿那小子都被它训得服服帖帖的了。 看到曾坚强的惨状,陆丰满一张脸忽青忽白。 他无赖了半辈子,没想到这一次栽到了简翠翠手里。 想耍赖,人家比他狠。 哼,既然耍赖不了,那就找办法偷懒呗。 眼看逃是逃不掉了的,陆丰满和曾坚强脸色苍白地跟着大家准备干活。 ** 终于收工了,一群人看着平地上堆积如山的青砖越摞越高,脸上都露出来喜悦的笑容。 这一天的工作对陆丰满来说,太一言难尽了。 窑洞里面高达六十的温度,进出一趟,汗都把衣服打湿了。 更别说,两个人还得抬着将近200斤的砖出来。 几趟下来,脸色也变成黑乎乎的了。 除了那一口白牙,简直没人认得出这是个人。 陆丰满和曾坚强一天下来,被累得腰酸背痛。 肩膀上,还被勒出了两道血痕。 他们但凡想偷一下懒,吉祥便在他们屁股后要做势要咬一口。 天哪,这简直没法活了。 才第一天,陆丰满就感觉自己要死了。 他的难兄难弟曾坚强,也好不到哪。 曾坚强已经坚强不下去了。 他身上的衣服,被吉祥咬得破破烂烂的。 精神也被摧残得一塌糊涂。 这只畜生,仿佛知道不能咬到人一样,只逮着他的衣服撕。 几趟下来,曾坚强跟个乞丐一样了。 终于捱到吃饭时间。 他们俩像一条虫瘫在地上。 不行了。 简翠翠这个小娘皮太狠了,简直比周扒皮还要毒辣。 可笑,他们俩刚开始,还打着在砖厂混吃混喝过半年的主意。 唉,看这样子,几个月后,他们就该寿终正寝了。 第114章 家财万贯带毛不算 陆丰满和曾坚强累瘫在地,晚饭倒是出乎意料的丰盛。 为了庆祝青砖出窑,简翠翠让刘春蕾买了半头猪。 许华华用猪肉粉条炖了一大锅。 曾坚强虽然是有名的混混,他有莫名其妙的收入,但因为好赌,又逢赌必输,所以已经有几天没碰到荤腥了。 这半天下来,他又累又饿,直接吃了好几碗才停手。 陆丰满也不遑多让,直把自己的肚皮吃得涨鼓鼓的才肯停下来。 吃饱喝足,这两人心里好歹平衡了一些。 打了一个饱嗝,曾坚强又说起要回去收拾行李。 简翠翠倒也不拦着,直接说, “明天早上,如果没看到你们俩,我就去报公安,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两个倒霉鬼面面相觑了一下,终于老实地点点头。 临出门,陆丰满叹了一口气, “唉,命只有一条,可是要命的事情那么多。” 这个是简翠翠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陆丰满听多了,不自觉地用上了。 看着陆丰满的背影,简翠翠满心的痛快。 前世,陆丰满对待工人特别苛刻。 别说包吃了,发工资都是一拖再拖。 风水轮流转,这一次,我连工资都不给你! 第二天,陆宸终于回来了。 他进村口的时候,已经听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说了砖窑的事情,看到媳妇,他十分意外地问, “翠翠,你什么时候会洇窑的?” ──什么时候?自然是前世你走了之后。 那时候,身边都是一些魑魅魍魉,都恨不能把她给吃干抹净。 在那样的情形下,她有什么学不会的? 简翠翠低头垂眸,不让他看见自己眸子里翻涌的情绪,片刻后,她抬头娇笑道, “这还不简单?以我的智商,看都看懂了。” 简翠翠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点小傲娇。 梨涡浅笑,那得意的小模样说不出的娇俏动人。 陆宸忍不住将她揽在怀中。 顺势在她额头上重重地亲了一口,“糟糕,我怎么就那么稀罕你呢?” 简翠翠将自己的头埋在丈夫的怀里,心里平静安详。 她在这个温暖的怀中蹭了几下,才问, “你这几天又去哪了?连人影都不见。” 陆宸虽然满脸的疲惫,神色却很高兴, “我找到了一个养鸡场,以后再也不用到处收购鸡鸭了。” 这一次,是一个老太太给他提供的消息。 说是她老家附近有一个大型养殖场,让他去看看,也省得他到处采购。 说着说着,陆宸心里又想起一件事。 他家那老宅荒芜没有人烟,还靠近后山。 如果把后山围起来,养一两千只鸡那是没有问题的。 与其到处去收购别人的鸡,还不如自己动手养鸡呢。 简翠翠打了个哈欠,提醒陆宸道, “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养殖业虽然有前途,但是风险也很大。” 特别是陆宸从来没有什么养殖经验,光凭一腔热血可养不好小鸡。 陆宸却越想越兴奋,“我这一次参观了别人的养殖场,已经学到了不少经验。” 他们如果在山上养鸡,好处大得很。 首先,小鸡仔们吃山上的草籽,能省一笔饲料费。 而且,小鸡整天tຊ在山上活动,也不容易生病。 他所要做的,就是把围墙砌高一点。 简翠翠被他说得都乐了,“你还真的想养鸡啊?砖厂不要了?” 砖厂没人看着,终究不是个办法。 “我去看过了,斐哥这个人不错,把砖厂管理得挺好,就让他自由发挥吧。”陆宸还是喜欢自己原来的工作。 他已经把附近饭店的业务拉到手,也喜欢到春风集市跟那些个婆婆妈妈打交道。 他说,“那些阿姨们可有意思了,天天给我介绍客户过来。” 在菜市场,他感受到的,是热气腾腾的人间烟火。 这一世,简翠翠不图别的,只要陆宸开心就好。 他不就想养鸡吗?那就养呗。 简翠翠想了一下,道,“我到省城的时候,听到别人说,养鸡场通常还会养一些蚯蚓和蛆虫之类的东西。” 当然,这些都是她前世在电视里看到的。 陆宸被她这个想法惊到了,“养这些玩意干嘛?” 他有一个十分隐秘的毛病。 那就是看不得这种软绵绵的小虫子。 每次看到诸如毛毛虫蚯蚓这一类的东西,心底深处就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不过,他怕被人笑话,从来不敢在人前显露。 但简翠翠是谁? 她前世早就知道了陆宸这个小毛病。 现在看他那诡异的神情,立刻明白了,她扑哧一声笑了, “你这傻孩子,小虫子有什么可怕的?” 陆宸抖了一下身上的鸡皮疙瘩,继续追问道, “养这些东西干嘛?” 简翠翠仔细给他解释,“不管是蚯蚓还是蛆虫,都是十分优质的 相关Tags:喜欢 |